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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之声】审判业务带头人风采录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淑丽
  发布时间:2024-02-04 17:09:12 打印 字号: | |



张淑丽,女,198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一级法官。

张淑丽同志在2020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2022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办案能手”;2023年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法官”。

自2006年通过自治区组织部选调到法院工作至今17年,从事审判工作近6年。她凭着对法律事业和法官神圣职责的一片忠诚,以及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责任感,圆满完成了包括民事审判、业务调研、信息宣传等方面的艰巨任务。员额制改革任法官以来,她裁断有速、调解有方,始终秉持公正高效,6年办结案件近2000件,其中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近200件。

她认为法官裁判并不是简单地寻求一个结果,而是要追求案结事了。不断寻求机制创新。为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工作业务能力和审判质效提升,她梳理了近三年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按照罪名进行分类评析,指导同类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均衡。精心汇编《实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汇编》,印制成册,供知识产权法官及辅助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便捷、准确适用,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为依法积极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制定了《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的意见》,共十二条适用意见,严格统一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标准。主笔了与市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订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作保护的意见》,强化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衔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办案过程中,为应对赤峰市法院著作权侵权纠纷骤增且多涉及外地当事人的情况,她积极通过互联网进行搜索并与上级法院进行沟通,最终掌握当事人非正常诉讼维权的诉讼目的,成功将该系列案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她还建立了案件“数据库”,从案件中归纳出的关于KTV点歌、电商平台售假等一系列涉及行业规范的建议,推动了相关行业的整治和完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她参加工作后认识到现有学历层次带来业务方面的局限,于2013年通过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2015年完成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取得法学硕士学历,研究生期间主攻知识产权方向,撰写的《内蒙古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判实践研究》获优秀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她撰写的多篇论文、调研报告发表在《赤峰学院学报》《建设平安赤峰法治理论文集》等刊物中;参与审核了《赤峰法院论文集》两辑,撰写的论文收录其中。她审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例入选全区法院2022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在同事眼中,她是具有“海绵学习状态”的特殊人才,是为了熟悉案情、查找案例、攻克难关、确保判决公正,可以连续加班60余天的“工作狂”,办公楼里经常看见她带着孩子加班的身影。

“守正义之心,为创新护航。”在未来的日子里,她将继续立足审判岗位,勤勉奋进,用平凡的努力和点滴的公正践行初心使命。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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