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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作者:赤峰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2-23 16:51:20 打印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4年 2月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二审刑事、民

事、行政等案件;受理生效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进行提审或再审;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决定国家赔偿;对基层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监督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中院本级预算。

(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共21个内设机构,其中机关党委与政治部合署办公,国家赔偿委员会与行政庭合署办公。机构规格配备为正科级,政治部属高配部门,主任参照同级副职配备为副处级领导职务。

截止202312月份,我院政法专项编为210人,事业编制为35人,在职实有政法编和事业编人员共计226人。

(二)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3



4



5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8424.47万元,比2023年预算8691.45万元减少了266.98万元,减少了3.07%。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842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047.30万元,占比95.52%;上年结转377.17万元,占比4.48%。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842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2.30万元,占比69.35%;项目支出2582.17万元,占比30.65%。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办案业务活动、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424.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47.30万元,上年结转377.1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7328.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631.49万元减少了302.72万元,减少幅度3.97%。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行、办案业务费支出、业务装备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80.43万元减少了16.66万元,减少幅度3.47%。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32.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32.00万元增加了0.67万元,增加幅度0.2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99.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47.53万元增加了51.72万元,增加幅度14.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7.00万元,比2022年预算333.82万元减少了46.82万元,减少幅度14.03%;本年预算比2023年预算执行数增加64.6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一致,本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执行数一致,未发生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一致,未发生增减变动,本年预算比2023年预算执行数增加5.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疫情防控政策之前的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结合近几年法院案件受理数的增长幅度,测算出公务接待费的预算金额;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节约支出,预算数和执行数存在差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了46.82万元,本年预算比2023年预算执行数增加了59.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了46.8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4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本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一致,比2023年预算执行数增加59.66万元。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根据疫情防控政策之前的我院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结合我院车辆的运行使用情况,以及2024年财政厅批复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做出的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导致较2023年实际支出情况有所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0.14万元,比上年的631.37万元,减少了1.23万元,减少幅度0.19%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7.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37.20万元,服务预算4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42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4套。

四、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个,公开绩效目标18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20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5.3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迎丽        联系电话:0476-836938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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