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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彦宏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09-12-16 15:31:57 打印 字号: | |
  孙彦宏,1994年8月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分配到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十六年来,她一直工作在民事审判的第一线,脚踏实地地履行了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先后多次荣立三等功、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于2008年经赤峰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审定,入选“赤峰市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是她工作的基础

  孙彦宏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作书记员时,她记的笔录又快、又准、又全;作审判员后,学习更加刻苦,工作更加勤奋,承办的案件多达1100余件。担任民事庭副庭长七年来,更是勇挑重担,加班加点处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其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的案件就达到1400余件。在她承办和主持开庭的案件中,调解解决的案件比例较高,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上半年她审理二审案件调解的比例分别达到43%、73%、49%、46%,在全市法院系统居于前列。2006年、2007年一审案件调解比例均达到50%以上。特别是2008年起承办的一审案件11件,其中调解9件,调解率为81.8%。她办理的案件审理期限最短,平均每个案子仅40余天,甚至有些案件3天就审理结束。在承办案件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凭借着一身正气,力行做“公正司法”的捍卫者。在繁忙工作的同时,她还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多次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日常工作中,孙彦宏同志始终以一个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院干部八不准》等约束自己,起模范带头作用。她团结同志,热心助人,从不以庭长和资深法官自居,积极主动地帮助年青法官,毫无保留地向他们传授审判经验,深受大家的爱戴。

  作为一名女同志,孙彦宏同志承担着妻子、母亲、儿媳、女儿的责任,家里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爱人也是一名法官,工作繁忙。她一边照顾家人,一边勤奋工作,付出常人几倍的努力,即使在其父亲、母亲病重期间也从没有耽误过工作。2006年,当时轰动全国的电影《无极》剧组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阿斯哈图景区发生纠纷诉至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她主审。在办理案件时,既要依照法律规定审理,还要面对来自媒体等外界的压力。她经常在办公室加班至深夜,研究案件解决办法,经过连续九个小时的法庭庭审,撰写出三十余页的判决,最终凭借她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精神,该案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公平正义是她工作的生命线

  孙彦宏同志深知手中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要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必须做到公平正义,对得起人民群众。民二庭主要负责的是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案件的审理,这类案件案情复杂,证据不容易取得。有的案件仅靠证据很难认定事实,她总是不辞辛苦,深入调查,直至弄清事情真相,不让每一位当事人蒙受冤屈。前不久,她审理了一起两个农村妇女因琐事而发生纠纷直至大打出手最终导致一方受伤的案件。上诉人仅承认双方发生过口角,一直否认其殴打了被上诉人,而被上诉人也没有有力证据证明被上诉人殴打。她本可以依照现有证据做出结论,但考虑到当事人双方是邻里关系,多年来因院外空地发生争议,矛盾十分尖锐,判决容易下,但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加深双方矛盾。她就耐心细致地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一次又一次地分析双方证据,讲明“远亲不如近邻”以及法律相关规定,最终使案件真相浮出水面,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地认识到错误,合理合法地化解了纠纷,达到了息诉服判的良好效果。

  长期的法庭工作,使孙彦宏同志认识到,调解是消除双方积怨、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办案方式,虽然有时调解要比判决费时费力,但对当事人来说既省时又省力,不但可以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而且通过矛盾的真正化解,有效控制当事人缠访缠诉现象,减轻群众诉累。因此,对每一起案件,她都坚持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今年年初,她接手了一个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由于上诉人医院的过错导致被上诉人受到医疗损害,双方当事人一直诉讼至二审。她通过细心阅读一审卷宗,庭上仔细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得知,被上诉人方目前正在对该损害进行治疗,并且花费很大,这对被上诉人一个普通工薪家庭来说实在是难以维持,而上诉人医院刚刚搬迁新址,账户资金已所剩无几,也很难一次性支付被上诉人的治疗费用。面对此种情况,她本可以将案件依法进行宣判,任由当事人执行。但她知道,如果直接宣判,意味着被上诉人方获得的仅仅是一纸判决,对其治疗没有任何帮助,对上诉人来说可能导致医院破产,很多医护人员失业。她再次权衡双方利弊,经多次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上诉人先行给付一部分治疗款,被上诉人用以治疗,余款在一定期限内给付。这样既让被上诉人得以继续治疗,又使得上诉人免于破产之灾。

全心全意为人民是她工作的宗旨

  孙彦宏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原则,为民做主,替民着想,真心实意为百姓排忧解难,热情耐心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态度谦和,语言诚恳,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她审结的案件质量高、速度快,16年来,审结的各类案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今年5月份,一起雇员受到损害的案件到了她的手里,上诉人在被上诉人的工厂里工作受伤,因伤全身瘫痪后导致家境贫困无钱就医,腿上的褥疮大面积腐烂,惨不忍睹。在外工作的儿子因照顾父亲不得不放弃工作,刚刚考上大学的女儿也不得不辍学。被上诉人面对高额的赔偿费用更是百般抵赖,拒绝赔偿。此刻,她深知原审法院程序以及适用法律方面均存在问题,如果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宣判,上诉人短时间内根本不会有明确结论,即使判决了执行的难度也会很大。因此,为了能够为上诉人解决实际困难,她与被上诉人进行了长达一个多月的沟通。最终,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上诉人得到了高达四十七万余元的赔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面对上诉人家人的热泪,她更加体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这七个字的深刻含义。

多年来从事一线审判工作的经历,使孙彦宏深深地体会到,作为一名普通百姓被诉讼所拖累的苦衷。各旗县离市里的距离较远,当事人每来一次法院成本都比较高,若是上了岁数或者身体不方便的当事人来一次法院更是难上加难。为此,她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争取庭前实地调查,减轻当事人诉累。每一个案件的排期开庭,她都亲自详细了解当事人情况,根据路途远近及交通情况为当事人合理安排开庭日期及时间。在庭审中,她都会用最朴实的方言、白话告诉当事人,尽量使当事人明白庭审的过程及目的,达到顺利开庭、查明事实的目的。她的目标就是实现一次开庭查清案情,争取调解成功、案结事了。

  在事业成功的背后,孙彦宏同志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与艰辛。作为妻子,她很少有机会在家陪爱人说说话,或者给爱人做点事。作为母亲,她虽然很爱自己的两个孩子,但一忙起工作来,有时连孩子也都顾不得了。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业务工作能力,2004年她考取了清华大学,攻取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仅用一年时间就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全部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并与2003级的师兄、师姐一起毕业。毕业后,她不受大城市优厚待遇工作的诱惑,毅然决然地回到了自己热爱的岗位。从事法院工作的16年来,她一直努力实践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作为共产党员,她是一名忠实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模范作用的优秀党员。作为法官,她是一名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捍卫司法公正的优秀法官。作为干部,她是一名努力拼搏、勤奋敬业的人民公仆。作为副庭长,她是领导的好帮手,同事们的好带头人。领导和同事们都对她有很高的评价。她自己说:“我深爱着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我愿为她的繁荣富强尽一份心力。我爱自己选择的理想,我愿为她的公平正义耐得住清贫。”
责任编辑:赤峰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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